本文純屬抱怨文,另外加了一點點閃文,不喜勿入。

在五月底,我和老爺要去一趟希臘。希臘欸~美麗的碧海藍天、藍瓦白牆,多浪漫啊(OS:夠不夠閃啊?!)。孩子們去香港的表現太差,因此這次長達1週的歐洲之行不打算帶他們同行。此外,這次同行的約10人左右,其中有人負責團定機票事宜。

三月中,因為出發時間訂不到機位,因此訂了前一日的機位,並且付了5000元當訂金,請旅行社幫忙爭取後一天的機位。昨天下午,老爺來電話:最後確認的是早一天的機位,最後並沒有訂到本來的理想日期。還說3點以前要傳真刷卡單過去,不然不能保留機位,而且就算要取消,也不能退還5000元。

看的我是一肚子火。當初說給訂金是要去爭取後一天的機位。拿了錢,沒爭取到,還不給退訂金。這有沒有天理啊!!!

況且,為了配合這個航空公司的班次,已經將出發日期往前挪了一天。這下子因為機位問題,又再提前一天。這兩天的住宿多出來的錢,說不定可以cover其他航空公司較貴的票價,何必要早出發兩天。更何況,這趟旅行本來是6天,結果竟然演變成8天。要把孩子丟在家裡8天,我真的寧願用多一點的機票費用來換取這兩天與孩子的相處。只是這次去的人這麼多,可不是我一個人說了可以算。更何況是老爺負責當窗口,老爺只要可以成行,完全不在乎這點"小事"。婆婆又說5月很忙,真怕到時候要丟給我娘一個人顧。這趟浪漫之旅現在可一點也不覺得浪漫啊!我都不太想去希臘了。

氣~~泣~~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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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may6131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8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