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之前曾經援引486把拔的「孩子至少要兩個」系列標題,以孩子在一起嗯臭臭為由,闡述孩子至少要有兩個,並有照片紀念之。

4月20日該辦的事情辦畢後,我帶兩個孩子到附近的國小去玩。

這一天,國小的操場沒什麼人,整個遊戲區就成了兄妹倆的專屬遊樂場。玩了一陣子,一位阿姨帶了一位小弟弟來。看到有小弟弟來玩,我不得不叮嚀兩個已經接近玩瘋了狀態的孩子留意,不要玩到太high而誤傷無辜。小弟弟其實很想跟兩個孩子玩,只是他的年紀較小(看起來大概2歲左右)。加上兩個孩子每天相處,自有自的玩法,不認識的孩子短時間內當然無法加入。

玩了一會兒,兄妹倆玩得太激烈,我深怕他們不小心誤傷小弟弟,把兩人叫去跑操場,反正兄妹倆電量充沛,去放放電也好。



兄妹倆去跑操場沒多久,小弟弟也跑來湊熱鬧。整個玩下來,小弟弟很喜歡跟在兄妹倆屁股後面轉。上次同事一起去玩,millchuan家的瑋瑋看到我們家兩個孩子玩得起勁,很想要加入。但兄妹倆平常培養出來的默契與玩法,瑋瑋怎麼一下子能夠打成一片,只能很可憐的在旁邊。我很能了解小孩想要跟小孩玩的心理,大人哪裡有什麼好玩的,小孩的磁場比較相近,當然也比較有得玩。

所以啊!雖然這兩個孩子在家裡總是打打鬧鬧的,吵架的時候遠比相親相愛的時候多太多,總讓我覺得頭痛。但是,讓他們兄妹倆有伴,這卻是我不悔的決定。孩子啊,真的至少要兩個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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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may6131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5) 人氣()